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收到同業的急電,有很急的案子要找人幫忙,有時我心慈手軟就會答應,但是上半年兩件案子讓我學到教訓。

 

案例一:「變」是常態,適時退場是「捨」的智慧。

 

公部門常常審稿審很久,往往在快超過表訂的結案日期前通過,然後要你在原先表定的時間內交件。好不容易拼老命完成,又進入審稿地獄。不是很趕嗎?結果之乎者也逗號句號來回改三趟。

最痛苦的是原先審核通過的執行內容,卻在執行後又要改,而且改的還是執行方向與形式,令人措手不及。發稿單位提出這樣的要求時,我斟酌自己的工作型態與時間確實無法配合,這時就直白地回覆:請換人吧!這樣對雙方都好。雙方溝通好,順利結束合作。但是請款撥款的方式與金額要確認清楚,以免旁生枝節。

 

案例二:別高估自己,別輕易點頭。

 

時時提醒自己「別輕易點頭」,當同業急電要找妳幫忙時,基於希望趕快找到幫手,而事前也評估過你幫得上忙,所以一定會盡量說得很easy。可是你不要飄飄然就答應了。因為三年前你應付裕如的工作內容,現在可能因為自身的工時與環境的變動,限制條件有變或工作重心轉移,以致這類型案件無法達到以往的速率與水準,貿然答應反而會拖延對方進度,造成損失。而且一時心軟答應的緊急插件,可能破壞你原本表訂的工作進度,造成其他客戶損失,這樣就很糟糕了。

 

這次我是答應之後,實際操作發現字數雖少但條目數多,以致找資料、查證花掉很多時間,寫起來並不會很快。再加上照顧母親使得工作時間片片斷斷,還有母親晚上平均會起來兩次,看電視並叫醒我來說話,都使我精力、體力與工作進度大打折扣,這是答應時沒設想進去的狀況。第一次交稿時就嚴重拖延,原訂幫忙三批,最後只寫了兩批且在dead dead line才交,真是對不起人家。

 

總結心得:
以往上班時就常因為自我要求與期許過高,答應過多工作,以致脾氣火爆造成老闆與同僚的困擾。現在自己做,雖然症狀減輕不少,但仍會不時出現高估自己工作能量的情況,這一點一定要自我警惕,不要為同業、朋友、客戶與自己、家人增加不必要的困擾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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